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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发改委原副主任廖小波被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审理表明,2003年至2013年期间,廖小波在担任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受贿价值3221.5万元人民币、40.55万港元和34万美元。
记者调查发现,身为地方发改委官员的廖小波,是一个典型的“审批掮客”。其凭借在国家部委人脉超广的巨大“能量”,通过钻高速公路等项目审批层级高、程序复杂、不透明的空子,帮助企业老板疏通关系大肆受贿。
装满现金的拉杆箱上落满灰尘,称心安理得受贿“不拿白不拿”
“廖小波的贪欲达到疯狂地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梁毅说。据了解,无论企业老板送的美元、人民币,还是银行卡、购物卡、高尔夫卡、名表等等,廖小波无论大小均来者不拒。办案人员在其家中的一个柜子中发现,里面装满了全新的IPHONE、IPAD等电子产品。
办案人员查明,廖小波的受贿方式多种多样。有的通过银行转账,有的在公司占有干股,更多的则是赤裸裸地收取现金。他曾多次一次性收受现金超过百万元,受贿地点包括家中、停车场、酒店房间等等。除了买下8套住宅外,廖小波把部分贿款存进了银行,更多的则堆在家中。办案人员从他家里搜出的现金达数百万元,墙角里装满现金的拉杆箱上落满了灰尘。
对于毫无顾忌地大肆受贿,廖小波称,给企业和个人办事,办的都是大事,办的都是好事。他们都得到巨额利益,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十亿元。他们送的礼品礼金仅仅是利益极少的一点,而我为此付出了大量复杂细致的工作辛劳,不是白拿钱。于是,就心安理得地拿了。
“另一方面,我认为自己资历深、人脉广、关系硬、本事大。别人拿不到的项目,我能拿到;别人争取不到的资金,我能争取到;别人办不成的事情,我能办成,感谢费是完全应该的。”廖小波在自述材料中说。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说,廖小波疯狂受贿的背后是“权力市场化”思维。“拿钱好办事,没钱等着办”,完全将“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抛于脑后。
需审批三四年的项目能一年拿到批文,被老板佩服得五体投地
记者调查了解到,廖小波的受贿多数与“审批寻租”相关。“一条高速公路项目获得‘准生证’,要经过立项、可行性研究、环评等多个环节。其中涉及发改、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要盖几十个公章。很多企业老板以金钱开路,找到廖小波要求帮助疏通关系。”梁毅说。
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与马来西亚MTD公司签订了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项目BOT投资合作框架协议。由于阳鹿高速公路项目审批手续繁多,需经过国家相关部委批复,马来西亚MTD公司子公司广西阳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请求廖小波帮助跑审批、协助征地拆迁等事宜。公司负责人杨旭多次给廖小波送款物共计483万元人民币、31万美元、名表一块,公司总经理黄吉港给廖小波送款物共计1040万元。
2008年,广西一家路桥工程公司打算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等一级资质,因该资质升级需要经过国家相关部委批准,难度较大。为了顺利升级,公司负责人找到廖小波,并送50万元。2009年初,这家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顺利升为一级。
廖小波称,大的高速公路项目从启动到竣工,需要审批的事项在部委方面有几十项,在广西区内有几百项,其中最重要、最艰难的是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批文。核准这个项目,需要10多个前置条件,每个前置条件都是一道行政审批。其中最主要的是交通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部委的批文。国家发改委收到这些批文后,才启动行政审批程序。
廖小波说,这些部门如果对接不好,就会耽误时间,甚至无法通过审批。他通过跑关系,拿到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文仅用了一年时间,比同类项目快了两三年时间。
挥手弹指’间就能帮大忙。一些老板对廖小波佩服得五体投地,对其有求必应,使廖小波逐渐迷失了自己。”自治区检察院办案人员说。
除了帮助企业跑部委拉关系外,廖小波长期任领导职务的交通和发改部门,都是项目和资金密集的部门,他疯狂地用各种渠道将手中的审批权力“变现”。
据了解,廖小波帮助黑龙江公路勘探设计院广州分院介绍公路设计工程项目,收受贿赂530万元;帮助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疏通关系,收受贿赂425万元;帮助广东省联泰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疏通关系,收受款项共计237万元人民币、20万港元、1万美元……
在廖小波的受贿金额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单笔金额少、次数多、时间长、累计量大的礼金收入。廖小波交代,广西每年的交通投资计划达1000多亿元,项目多、审批多,求助的人就多。而且,一些项目不确定因素多,可安排,也可不安排;可审批,也可不审批。这都给了他较大的审批寻租空间。
上海名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占兵说,审批寻租具有非常大的隐蔽性。在这类的受贿案件中,企业获益、官员获益,似乎缺少直接的受害者,很难被检举而东窗事发。这或许也是廖小波等敢于疯狂受贿的原因之一。
以金钱弥补仕途失意,权力观极度扭曲
廖小波本是一名学者型官员,能力突出,熟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工作,还在几所交通大学兼任客座研究员和客座教授。对于其走向贪腐之路的原因,梁毅分析说,成因比较复杂,但关键节点是廖小波2008年从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升迁为厅长的希望落空后,就开始以金钱来弥补仕途上的失落。
廖小波对于其在交通厅的政绩十分骄傲。他在自述材料中称,可以这么说,广西建成和在建的每一条高速公路,每一个沿海港口和内河港口,每一条内河航道,每一个机场,每一条城市地铁和部分铁路,都是我亲自审批或者跑北京协助审批的。
然而,仕途并没有按照廖小波想象的轨道前进。2008年10月,组织安排廖小波任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怀有情绪的他明确表示“不去”,后经组织部门主要领导谈话才勉强赴任。从此,廖小波的心态发生明显变化:“我认为工作不顺,仕途受阻,可以另辟蹊径,干点其他的事。”他说。
2009年,廖小波调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这时,杨旭和黄吉港找上门来,要求帮助阳鹿高速公路项目的审批和协调政府层面的关系,同时还给了大量好处费。于是,他们一拍即合。
夏学銮说,廖小波的腐败案发人深省。一些官员权力观极度扭曲,把在领导位置上取得的成绩当成个人的功劳,贪功揽功。一旦仕途受挫,很容易心态失衡,从追求名誉、地位、政绩转而追求金钱和物质享受,最终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捞取钱财的工具。有针对性地对官员开展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教育,是防止腐败发生的重要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至2014年9月,全国至少有75名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其中26人已被判刑,2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另有19人尚未进入司法程序。在此之外,先后有文化部党组原书记于幼军、山东省政协原主席孙淑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原副主任李元、四川省原副省长李成云、中央编译局原局长衣俊卿、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度假区领导小组原常务副组长付晓光(副省级待遇)、江西省委原常委赵智勇、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等8人,因严重违纪被撤职免职甚至降级处理,在接受党纪处分之后未被移送司法机关。
梳理上述相关资料发现,在上述26名已被判刑的省部级以上官员中,除被判有期徒刑5年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未涉贪腐(系玩忽职守罪),其余25人全部涉及受贿罪。
受贿来源主要有两种,首先是通过官商勾结来钱,即官员利用职务便利,为商人牟取利益后受贿。法院判决结果显示,统计的25名因受贿被判刑的省部级以上高官中,通过此种方式受贿的比例为100%。另一种受贿方式是卖官鬻爵,帮助他人晋职,这种情形所占比例约为一半。